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协商代表及其他参与协商人员泄漏协商中获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