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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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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五章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效

除本章规定外,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其他程序,依照本条例其他条款执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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