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指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依法进行商谈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