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