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七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育种研究、种源农业基础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促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