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饮用水水源流域范围内的农业生产者应当采用新技术和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