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利用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0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