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利用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