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区域内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所在地城市管理公共平台,或者不保持卫星定位装置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车辆所有者处每辆车三千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八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