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制定并组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