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