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