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