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对策等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