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州、市(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和信息通报等机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