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条有效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