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扶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