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养老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和鉴定,按照规定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