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完善专业照顾护理服务体系,通过发放护理补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