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卫生健康、林业等主管部门及地质、核工业地质等单位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