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鼓励、倡导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化,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化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鼓励并培育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