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二条有效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2月8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