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有效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期限内发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2月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