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修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