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井盐历史文化资源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已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井盐历史文化资源,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