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在石窟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石窟历史风貌相协调。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