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辖区内城乡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污水收集相关排水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