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实现水洁净,保护水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