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