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