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安岳县行政区域内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石刻文物,由安岳县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登记并予以公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