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告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2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甘肃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