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告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