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三章 创新创业第二十六条有效示范区建立健全创新企业的退出机制,通过破产、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完善存量结构调整和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