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