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与经营第十四条有效移装电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移装电梯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技术资料不齐全或者经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电梯不得移装。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