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保养第十五条有效下列电梯如需继续使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结论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方可继续使用;评估结论认为需要改造或者修理的,在完成改造或者修理后,方可继续使用:(一)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电梯;(二)遭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电梯;(三)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对于允许继续使用的电梯,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