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及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