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入职和岗位培训内容,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窗口行业单位应当制定文明服务规范,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做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树立窗口文明形象。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