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本实施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