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