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综合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