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预算信息公开应当统一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预算信息公开应当以政府或者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向社会公开,各门户网站应当设立预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信息。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