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