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