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强行出售联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联票销售所得,并处以联票销售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