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放的区域、时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禁放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