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