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地方储备粮收购入库(或者轮换补库)、销售出库,承储企业应当委托专业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储存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质量检验。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