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教育、医疗卫生、供水、电力、燃气、通信、公共交通、民航、铁路等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参照适用本规定。驻浙江的部属行政机关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参照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