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红树林资源集中分布地建立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